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防师通知
人社部发〔2012〕56号
各省、自治区、报名本信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防师公安厅(局),报名本信各部委、防师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报名本信中央管理的防师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为提高社会消防专业化管理水平,报名本信保证消防技术服务质量,防师我们制定了《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本信《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防师现印发给你们,报名本信请遵照执行。防师[1]
报名本信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略)
报名本信2.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报名本信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略)
报名本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报名本信2012年9月27日
报名本信(作者:新闻中心)